“荣誉市民”刘盈福可能被摘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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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9:05 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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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洁娜 王长庚)老赖刘盈福可能被摘去“广州市荣誉市民”的帽子。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俞昭道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撤销刘盈福荣誉市民称号”的初审报告。有关人士透露,昨天开始举行的广州市第12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有望通过相关审议,正式摘去戴在老赖刘盈福头上11年多的“广州市荣誉市民”这顶帽子。 据介绍,199l年以来,刘盈福先后捐资支持广州教育基金会、广州治安基金会、广州振兴粤剧基金会、广州交通建设管理基金会、广州儿童活动中心、荔湾区老年基金会、海珠区干警基金会及兴建广州白云区碑林、花县盈福图书馆、花县盈福幼儿园、荔湾区华侨小学等。1993年2月5日,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市妇联、市委统战部联合推荐,刘盈福被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后因涉嫌犯诈骗罪,刘盈福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桂林市人民法院于2001年11月24日对刘盈福作出“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一审判决。2003年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刘盈福作出“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终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