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公交公司9老总涉嫌挪用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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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8:29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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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讯在企业改制中,衡阳市公交总公司9名老总通过向单位借款309万元来获得国有财产使用权,并作为个人资产入股新的股份公司,此事被纪委查实后,过罪之辩引发巨大争议。 据《潇湘晨报》报道,始建于1950年的衡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属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多年来一直未能走出困境。2001年底,衡阳市建设局决定,在公交总公司中改制成立一个公司。12月19日,衡阳市公交总公司和职工持股会(工会)签订投资协议,正式组建雁巴公司,其中衡阳市公交总公司出资612万元,占总股本的51%,职工持股会出资588万元,占49%。在职工持股会的出资中,有一部分是衡阳市公交总公司领导层9人向总公司借款309万元,以个人名义入股的。同年12月,由于衡阳市公交总公司职工的强烈反对,投资协议宣布中止。 雁巴公司夭折后,衡阳市公交总公司领导层涉嫌挪用数百万元公款的问题成了焦点。衡阳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认为,定挪用公款罪有难度,因为参股一事是经集体研究的。而衡阳市纪委办案组认为,9名老总已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建议由市纪委立案,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洪克非)-《人民日报海外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