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里加班你能补到多少工资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18 新华网 |
|
“我10月1日上班,单位支付给我100元加班费,10月4日上班,单位又支付给我50元加班费,我不明白到底应该给加班者多少工资?”上班第一天,就陆续有读者向记者咨询,我省对职工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加班的工资支付标准有何规定。对此,记者前往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解。 据劳动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对于在节假日期间加班职工的工资支付,在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结合今年“十一”长假,国家法定假期为1日、2日和3日,如果劳动者在10月1日至3日期间任何一天上班,就可以获取日常工资的3倍,如果劳动者在4日至7日上班,就可以获得日常工资的2倍。对于按月领取工资的劳动者,将以其月工资为基础除以20.92(标准工日)再乘以200%或300%,最后数值就是其在假期中应得的加班工资。(记者郝原良)(网络编辑:李新苗)(来源:山西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