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吃首张上限罚单 醉酒驾车拘留15天禁驾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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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7:04 重庆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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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酒后心怀侥幸开车上路被当场查获,有着30年驾龄的邓某将为他的这一愚蠢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三大队针对他的违法行为,将开出首张上限罚单——治安拘留15天,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据介绍,10月4日晚9时许,到万盛探亲的邓某准备自驾车回重庆,临行前经不起亲朋好友的劝说喝下几杯枸杞酒,之后便载着家人开着长安面包车晕乎乎地上路。行至平山收费站时,被路政执法人员拦下检查。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邓某每100毫升血液里含有205毫克酒精,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每100毫升血液里酒精浓度达到20毫克的为饮酒,达到80毫克的为醉酒。邓的血液里酒精含量达到了每100毫升205毫克,“醉酒程度相当罕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查到的最高的(事例)。”路政执法人员说。 据了解,当时车上还坐着邓的女儿、女婿和外甥,他们对于邓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并没意识。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当时邓已喝醉,神智不太清醒,但女儿、女婿对父亲的驾驶技术非常信任,因此没有阻止。 目前,路政部门已向邓开出了《违法处理通知书》,限期15天接受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后,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外按相关条例还要扣12分。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邓醉酒程度严重,严重威胁他人安全,因此将按醉酒驾车的上限标准进行处罚。这也是路政开出的首张上限罚单。(记者胡兰)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