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卖淫黑心老鸨被判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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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12:13 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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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黄珊)发廊老板娘以“帮找工作”为名将8名涉世不深的女孩骗到手,却伙同丈夫、弟弟将女孩们禁闭,胁迫她们出卖肉体,甚至逼得其中一女孩跳河,而自己坐收渔利。此案经佛山两级法院审理,日前,这名黑心老板娘因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判入狱14年。 找工为饵女孩掉淫窝 1998年9月,四川女子彭云聪(现年33岁,小学文化)在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开了家“黄金”发廊(后更名为“金珍珠”)。2000年起,她即通过雷某(另案处理)等人,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将多名女青年招至三水,其中还包括一对亲姐妹。 女孩们满怀期待来到彭云聪的发廊,不想却被彭伙同其丈夫利某(另案处理)、其弟弟彭云华(现年28岁,初中文化)等人限制了人身自由,彭云聪突然变脸,要求她们“接客”,女孩们这时才意识到掉进了黄窝,无奈几名大汉整天把守发廊,她们插翅难逃,彭云聪又不断威逼,女孩们只好被迫卖淫。其间,彭云聪还通过老乡梁月莲、唐秀芳的介绍,将部分女孩送到别处酒店卖淫。 2002年11月,被迫出卖青春的女孩小倩(化名)因不堪彭云聪殴打和辱骂,在三水区金本桥头跳下河涌欲自尽。所幸被群众发现,将她救起。 黄窝被捣老鸨获重刑 2003年7、8月间,公安人员接到举报,捣毁了彭云聪的黄窝,先后将她和其弟彭云华以及两名介绍卖淫者梁月莲、唐秀芳抓获。 今年6月3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认为,彭云聪控制被害人从事卖淫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并判处彭云聪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另判处彭云华、唐秀芳、梁月莲有期徒刑3~4年不等。 判后,彭云聪、彭云华姐弟不服,提出上诉。经佛山中院二审,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量刑准确,程序合法。日前,该院作出裁定驳回了两人的上诉。(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