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违章 检察官被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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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4: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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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殷文静)昨天,记者从南京栖霞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对干警夏康发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作出降级处理的决定,并对负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9月20日晚22时许,栖霞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员夏康发,违反有关交通法规和检察机关的制度纪律与禁令,酒后驾驶警车在返院行至栖霞大道太平加油站东路口段时,发生追尾交通事故。事后,有关媒体曾对此作了连续报道,该交通事故的发生给检察机关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去年11月19日,该院发生一聘用人员酒后驾驶警车肇事事故以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车辆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学习更是做到常抓不懈,但又一次发生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恶性事件。 该院领导在第一时间得知事件发生后,感到震惊和痛心。他说,夏康发平时表现不错,工作也比较认真,可是关键时刻对自己要求不严,既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又害了自己。希望全体干警从中吸取教训,既要对检察事业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 抓队伍须从严!昨天,栖霞区检察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夏康发酒后驾车并造成事故的行为已构成违纪,对夏康发给予降级处分,对其和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01日 第三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