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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黄金周出游特别提示:理性维权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7:22 新华网

  “十一”黄金周将至,国家旅游局质监所特别发布了数项旅游消费维权提示,为广大消费者的长假出游提供参考。

  提示一:参团报名确认旅行社资质。参团出游前,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提示二:签好合同并保留好发票。合同、发票或收据和行程计划都是重要证据。请妥善保存以上证据。日后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就是处理的凭证。

  提示三:平和心态对待客流高峰。黄金周期间亿万人出游,要做到每一个游客在“行、游、住、吃、购、娱”诸方面事事顺心还是有难度。对此,旅游者要有心理准备,不要因此影响游兴。对由于气象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更要理性对待。

  提示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然各旅行社按有关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但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建议大家在出行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提示五:购物和自费项目在合同中明确。出发前要确认好行程中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和景点的停留时间,以便必要时通过导游或领队交涉。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

  提示六:及时投诉和理性维权。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应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如协商不成,在黄金周期间可向各级假日办投诉,也可在回到报名地后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旅游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也要注意合理维权。(记者许志峰)(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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