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息办关于征集数字北京LOGO设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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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1:59 首都之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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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gs/t20040927_170500.htmtarget=_blank>http://www.beijing.gov.cn/zw/gggs/t20040927_170500.htm
一、征集内容 数字北京标志(LOGO)图案设计,该标志将放置于市信息办网站()首页,并在有关数字北京的活动中使用。 二、作品要求: 1、Logo设计要求体现北京信息化建设为民服务、全面发展的宗旨,体现信息技术全面渗透社会生活的特点,体现祖国文化和北京地域特征,体现信息化工作系统开放创新、积极向上的风貌,要求结构简洁,色彩明快生动,标志性强,有象征意义,富有创造性。 2、标志中可包含数字北京和“DigitalBeijing”等相关英文字样。有特殊创意,也可不必包含以上文字或进行合理的调整。 三、征集方案: 1、征集时间:2004年9月25日至2004年11月15日。 2、投稿者请介绍作者相关资料,每幅作品需附构思说明50-400字。 3、作者需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tif .psd .avi或其他格式),以便获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4、所有参选作品均采取在线上传方式,请将所设计的标志以.jpg或.gif格式压缩后(该文件数据量应控制在100K以下)上传。投稿请入>>(此处链接到信箱)。 5、本活动的评选结果将于2004年12月30日前在市信息办网站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1、市信息办对来稿进行评选,评出以下奖项: · 中选方案: 奖励10000元人民币。 · 入围奖5名:奖励1000元人民币。 注:以上奖金为税前。 2、如果最终中选标志采用了两个以上的来稿组成的组合图案,奖金由获选者平分。中选作品著作权归市信息办所有。 五、法律事项: 1、投稿者必须保证对提供的设计方案享有著作权,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解决,市信息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活动的最终获选标志作品将被视为征稿方委托创作之作品。在作者接受上述数额的奖金后,即表示同意市信息办拥有该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该标志可被用于任何与市信息办有关的场合及活动中,未经市信息办许可不得擅自发表或使用。 3、对获奖的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如收到投诉,市信息办将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4、市信息办对本征稿启事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 系 人: 郭华 联系电话:010-68059855 电子信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