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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收养却违法 海南一对夫妇收弃婴被罚4万8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1:1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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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南琼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给王善群下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最终仍征收其社会抚养费48200元。

  据商旅报报道,王善群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6.9万元的告知书后不服,并于8月20日申请行政复议。而琼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9月20日再次发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上认为,王善群收养女婴尚未办理法定收养手续,按《收养法》第三条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王善群夫妇已经生育了两个子女,不具备收养条件,属违法收养第三个子女,依原《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30、31条规定,应征收社会抚养费48200元。这起违法收养案已调查终结。(完)(徐桃)(来源:商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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