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昨召开宣判大会 3名绑架勒索杀人罪犯伏法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2:35 大华网 |
|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通讯员宿华文)昨天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两宗刑事案件的7名罪犯宣告终审判决,绑架罪犯李云飞、范家柱和故意杀人罪犯官耿城被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现年33岁的李云飞是辽宁省辽阳市无业人员,2001年7月与他人密谋绑架勒索钱财后,指使惠来人谢少洪、吴福惠等人持刀枪窜至珠海市银山花园1幢,在电梯里将被害人王某劫持,其后关押达半月之久,期间李云飞等人采用暴力手段逼王某讲出存折及提款卡密码后,提取其存款20万余元并劫得奥迪A6汽车和全顺面包车各1辆(价值人民币60万元),至8月2日凌晨,李云飞等将被害人王某勒死后掩埋。 2001年11月初,李云飞与阳西县无业人员范家柱在珠海市密谋抢劫绑架,同月12日傍晚窜到汕头市区一住宅小区,持枪绑架准备开车的方某及其奔驰300SEL小轿车(价值33万余元),范家柱与张时伟等负责在澄海区事先租赁的商铺内看管方某,李云飞与谢少洪将奔驰汽车开往珠海藏匿,后因勒索不到钱财及得知被害人家属已报警,在李云飞授意下,范家柱、张时伟等人将方某勒死并抛尸。罪犯李云飞、范家柱被依法判处死刑,张时伟被判死缓,谢少洪等3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