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失业保险扩大范围妇女流动人员被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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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2:19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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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草案)》进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定的一审议程。记者了解到,与此前颁布的《郑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相比,审议中的《条例(草案)》呈现以下特点:扩大了参保范围,体现了对妇女和流动人员的特殊关照。 扩大参保范围:根据1994年颁布的《郑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较窄。一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基本没有参加失业保险。《条例(草案)》把失业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各类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使用无军籍职工的驻郑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无军籍职工;外地驻郑机构及其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境外企业驻郑代表机构及其中方员工;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多渠道筹集失业保险基金:《条例(草案)》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和其他增值收入;按规定收取的失业保险费滞纳金;财政补贴;社会捐赠和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关照妇女和流动失业人员:《条例(草案)》指出,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者可选择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金,这无疑将方便流动人员。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发给一次性的生育补助金。 促进再就业:《条例(草案)》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可以享受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用人单位招用未经过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法律责任更明确:《条例(草案)》提出,对侵占、截留、坐支、挪用失业保险基金,或者用失业保险基金平衡财政收支的,追回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大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