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暂住证初次申领驾驶证 准驾车型有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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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3:1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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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16日讯(记者 林莹 特约记者 陈世清通讯员谭荣兴)记者今天从海口驾管所获悉,暂住证初次申领驾驶证准驾车型有了新变化。 海口驾管所有关负责人说,海口市暂住人员可到海口驾管所申请。 具体办理方法为:1、到海口驾管所领取和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地居住、暂住证明。3、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地有关身体条件证明。4、提交驾驶证标准相片五张。5、从今年8月1日起,属驾校培训的,应提供驾校出具地培训记录。 同时,暂住证申领增驾准驾车型有了新变化。据悉,公安部相关规定限制了在暂住地居住地居民申请增驾的申报范围,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已不能增驾老A驾照和老B驾照及D、E、F驾照,并且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具体要求和办理方法同上,但要增加“提交原机动车驾驶证”一项。 作者:林莹 陈世清 谭荣兴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