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有望元旦实施新物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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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2:0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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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婧、李妍)针对市民关心的“10月1日物管收费须明码标价”消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悉:10月1日广州物价部门暂不安排针对物管收费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 新物管收费重双方“约定” 记者同时从广州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广州新的物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过市政府审批,将于近日公布,有望于明年1月1日实施。 由于物管收费的方向是越来越市场化,所以新的物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注重业主与物管公司之间的“约定”,因此,没有太多具体的约束。该收费细则适用于普通住宅,包括了普通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其中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制定了相应的物业管理标准,由业主和物管公司参照标准根据小区物业管理等级协商确定物管费具体价格,即在基准价上浮动多少。由此,物管收费更需要明码标价,让业主明明白白。 根据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建设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自10月1日起,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要实行明码标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需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