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海关检获一批“不宜食用”冷藏家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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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1:37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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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9月15日电昨天,香港海关及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在文锦渡管制站进行联合行动,检获逾25000公斤冷藏家禽,包括冷藏鸭、冷藏鹅及冷藏鸡。 上午约8时30分,海关人员截查一辆从深圳进入香港,报称载有冻猪分割肉的冷藏货柜车,结果在货柜内发现共25506公斤未列于载货舱单上的冷藏家禽,包括18308公斤冷藏鸭6622公斤冷藏鹅及576公斤冷藏鸡,约值35万元。 海关人员拘捕一名56岁的涉案司机。该名司机将被控告“输入未列于载货舱单货物”,及“在没有官方证明书的情况下进口家禽”。 食物环境卫生署的职员到场检查该批冷藏家禽,证实不宜供人食用。稍后该批冷藏家禽将会被销毁。 据悉,任何人士若触犯香港《进出口条例》输入未列于载货单的货物,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而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携带任何肉类及家禽入境而未领有卫生证明书,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刘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