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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范围再放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1:18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倪军、熊王君雯报道:我省下岗再就业减免税优惠范围进一步放宽:对2002年9月30日前已经存在的个体经营户,其经营者为下岗失业人员的,凡在2002年9月30日后至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可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并从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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