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座谈会上判决伤人职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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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2:01 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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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一名职校男生致人重伤,一审被轻判5年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挽救为重对其适用缓刑,并首次采用座谈会形式宣判 时报讯(记者黄珊 通讯员刘作胜 陶维强)没有手铐,没有号衣,不必一个人孤零零坐在被告人席,心惊胆战等待法槌落音,听候法庭发落。取而代之的是未成年被告人小李和他的父母、法官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人围桌座谈。这是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在这样宽松和缓的气氛中对未成年被告人宣判。小李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开学后,他得以重返校园。 17岁男生打人致重伤 一审获轻判提出上诉 小李是潮州市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去年6月27日下午放学后,由于潮州市某中学的陈某、卢某因争收同学的“保护费”而产生矛盾,陈某纠集多人在该中学门口欲找卢某滋事。小李途经此地,强代好友卢某“出头”,持木棒殴打陈某的同伙蔡某和在场的谢某,致谢某头部受重伤。 经过审理,由于考虑到小李犯罪时未满18周岁,案发后自首,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小李有期徒刑5年。尽管获得轻判,小李和他的父母仍认为一审量刑过重,于是向潮州市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征求多方意见 挽救出发决定适用缓刑 潮州中院查明小李的犯罪事实,与一审并无二致。花季少年因一次冲动饮恨人生,着实令人惋惜。考虑小李系在校学生,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等因素,潮州中院的法官们从教育、挽救小李的角度出发,认为如能对小李适用缓刑,无疑能为他争取一个光明的前途。 但小李的情况究竟具不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后,他所在的学校能不能接收他继续读书?为落实这些疑问,办案法官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小李的父母认识到过去对孩子的教育存在漏洞,承诺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小李所在的学校则反映他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明确表示同意接受他返校读书,并愿意做好对他的帮教工作;潮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则表态,将派专人负责对小李的帮教,定期对小李进行跟踪走访。 综合各方面意见,中院认为:小李犯罪后确有悔罪表现,且有监管条件,对他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决定对小李适用缓刑。 宽缓氛围下宣告缓刑 失足少年感恩中自新 宣判时,中院一改将被告人押至法庭进行公开宣判的方式,而采用座谈会的形式。会上,法官对小李宣告缓刑后,还语重心长地指出小李此前的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了危害,并借此对他做了教育。其后,各单位、个人纷纷表态,决定加强对小李这样失足少年的帮教,给他提供和其他人一样的学习条件,帮助他早日重新做人。 9月1日,小李高高兴兴地重返校园,开始了新一年的学习。(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