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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局的“认定”何待崩塌后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0:37 红网

  2003年3月,山东出个“消费储值”的新玩艺,太像“天下掉馅饼”的好事。你消费了2000元,它奖励你1200元,虽然这钱得分20个月才能拿到,毕竟回报率高达60%,消费者没法不动心,1年半时间,聚敛了数亿元资金;加盟“消费储值”,购买量就能直线上升,虽然要交1%至15%的佣金,却挡不住14万个商家争相加盟的步伐。

  真是块天上掉下的“馅饼”吗?众人早就生疑,4月份,新华社记者就披露了内幕,却不断有人在媒体上释疑,说它本身虽不赚钱,但因为佣金是半月收一次,靠时间差和后续佣金,收入的钱远大于返还给消费者的钱。——仿佛还真是块能吃到肚里去的“馅饼”。

  谁知,骗局会在8月初的某一天,骤然崩塌,咬在嘴里的“馅饼”,一下子飞了。以谋取返还款为目的的消费者,全成了鸡飞蛋打的受害者。讨债人蜂拥而至,设在山东的众旺公司人去楼空,高达数百万的受骗人数,遍及全国。

  骗局见多了,骗法不一,骗术也有高低,但承诺远出于想象的好事,往往隐藏着陷阱,这是一条屡试不爽的铁律。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权威的预警声音久久阙如。直到骗局崩塌,工商、公安与金融部门对“消费储值”性质和危害的“认定”,才见诸报端(9月1日《大众日报》)。

  有关部门有3条认定:一是涉嫌以变相非法融资形式诈骗;二是诱发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三是社会危害巨大。特别强调指出:消费者手上的《持卡须知》中已经写明“消费储值”属于赠予性奖励,而《合同法》规定,赠予人因经济状况变化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照这最后一条,就算把你骗了,你也没办法。

  那么,这样的“认定”何以姗姗来迟呢?它似乎并不存在“认定”上的难度,在专业人士看来,三方面的问题一目了然;似乎也没有传播上的难度,借今天的传媒手段,几天就能家喻户晓。怎么,就能把数百万人,愣是搁在鼓里蒙了一年半!

  也许关心的人不懂,懂的人不关心;也许事后处理的人有,事先预警的人没有;也许有关媒体也缺乏足够的敏感,没发现公众的理性,正淹没在随众的盲从中……所以,当骗局大白于天下的时候,留下的却只有亡羊补牢的遗憾。

  管事的部门,其实不缺;预警的能力,其实也有;——为什么就缺了预警的机制和预警失误也要问责的制度?(稿源:红网)(作者:慕毅飞)(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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