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成植物人夫欲离弃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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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1:42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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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海南省儋州市某中学教师,因一次医疗事故变成植物人。她的丈夫林某向法院提出离婚。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王某的母亲和姐姐不服上诉至海南中级法院。 王某的母亲和姐姐说,林某与王某婚后感情良好,并育有一子。1998年王某因手术时出现医疗事故,变成了植物人。林某于2003年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说从王某开始住院至今,夫妻双方已分居5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已经破裂,故提起离婚诉讼。 王某的母亲和姐姐辩称,林某与王某婚后夫妻感情良好,感情尚未破裂。王某目前处在治疗期间,病情危重,更需要丈夫的关心和照顾。林某应该继续尽丈夫的照顾义务,而不是在王某最困难的时候抛弃她。 日前,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不应放弃对妻子的照顾,判决不准离婚。 (李符虹符琼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