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未公开信息也可申请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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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6:3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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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报8月31日讯(记者刘玉波)记者注意到,与以往由政府设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同的是,如果您还想了解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公开、但是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尚未公开的某些政务信息,只要提出申请,按规定5日内就能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回复。 《济南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提供尚未公开政务信息的,可通过电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下列“三项要领”: 1、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当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办公处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及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注明国籍及护照号码; 2、所申请政务信息的内容和用途; 3、申请日期。 按规定,公开义务人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5个工作日内无法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到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公开义务人决定公开的,应当将公开的时间、场所、方式等通知申请人;决定不公开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