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报名须持暂住证务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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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1:48 武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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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多名读者致电本报,反映一些公示的学校收取借读费,经记者了解,他们多是因没有规定的务工证,而不能享受免费政策。这些外来打工者提出,在免收借读费的条件中,能否少一点证件要求。个例1:武昌柴林头的李师傅在汉从事个体运输工作,他办有暂住证。昨日,他到洪山区青锋小学为小孩报名时,校方告知他没有务工证,不能免收借读费。李师傅问:他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可以证明在汉打工,能否以此来抵务工证?个例2:汉阳五里墩的黄师傅是黄陂人,在一家菜市场卖猪肉,反映五里墩小学要收取借读费。昨天,他同样因为没有务工证,被要求缴纳一定的费用。青锋小学负责人熊先生向记者解释:学校接到了多名外来打工者的投诉,大都是打工者没有齐备的手续,还有的小孩户口与家长不相符。有的打工者平时不怎么注重证件,等到报名时才发现证件的作用。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胡腊芝解释,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武汉市今年秋季有406所学校免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的借读费,但进城务工人员报名时需出具暂住证和务工就业证明,学校根据两证为其免借读费。市劳动局解释,务工就业证明正在办理中。非本市城镇户籍流动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的区社会劳动力管理机构申领填写《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加盖专用章、钢印后,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申领《就业证》。记者龚平雷雨 鲁珊 另:为进一步解答读者对借读费的疑问,并现场处理关于借读费的投诉,今日14:00—15:00,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胡腊芝将作客本报,接听读者电话824383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