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毒改贩毒 安徽一毒贩5年后再审被严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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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5:54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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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8月5日电(邓福民、刘滨淮)安徽蚌埠市中级法院近日对被告人郑斌毒品犯罪一案再审终结。法院根据新的证据,撤销该院5年前以其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原判,并以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依法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27岁的郑斌于1995年因犯抢夺罪被蚌埠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999年3月27日,蚌埠市中院依据当时所掌握的证据以郑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郑斌未上诉。 2002年11月,因与郑斌共同犯罪的被告人陈俊、张跃符相继归案。根据重新查明的事实,蚌埠市中院认为郑斌的行为不属非法持有毒品,原定犯罪事实发生变化,经讨论决定,该案提起再审,并撤销原判。公诉机关遂撤回以前对被告人郑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起诉指控,并重新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郑斌犯贩卖毒品罪。法院再审查明,1998年10月26日,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的卢燕谋(另案处理)打电话给蚌埠市吸毒人员娄四倍(在逃),催其速去取毒品。娄四倍从张跃符处借到购毒品款3000元交给郑斌,并让陈俊、郑斌去广东取毒品。 10月28日,郑斌与陈俊及陈的女友孙夕桂(另案处理)一起由合肥启程,于次日到达碣石镇。30日下午,陈俊和郑斌携带从卢燕谋处购买的三大包一小包海洛因,于次日下午返回合肥。娄四倍、张跃符到合肥接陈俊、郑斌等人。当晚10时许,陈俊等人回蚌。郑斌在娄四倍住处掏毒品时,被守候的公安人员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329.8克。2001年7月19日、8月17日,公安机关分别将陈俊、张跃符抓获。2002年8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俊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跃符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再审认为,被告人郑斌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329.8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刑满释放5年内重新故意犯罪的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