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租房”问题事关政府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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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34 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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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的安排,今年10月1日将基本完成标准租私房的腾退工作,有材料显示,“此举将直接涉及超过1万户老北京居民的切身利益”。 “标准租私房”是指“文革”前个人出租的私房,在“文革”初期由政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接管,“文革”后落实私房政策时带户发还产权,并且执行北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城镇私有出租房屋。 个人房产没有理由地被政府“接管”,现在看这样的事情似乎有些荒唐,但在那个年代它不免会发生。在一个民族受到了巨大的磨难之后,终于认识到了“私产保护”的重要。从明确私人房屋的产权,到今天把“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已经写进国家的根本大法,也许,“标准租私房”的产生、延续乃至消失,从另一个侧面见证了中国社会几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早在数年前,北京市已经明确产权人对标准租私房的所有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却难以彻底落实。所以,政府“归还”产权人的房屋,不能是名义上的归还,更要帮助解决承租人的居住问题,使他们顺利地腾出房屋。 说实话,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难度非常之大。在北京,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现有房产市场的价格水平与在标准租私房里居住的“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差别很大,要让他们“居者有其屋”,又不能因安置房屋的价格过低而造成新的不公平,这是对政府处理棘手问题能力的极大考验。 北京市政府的做法体现出“政府要为自己的失误担责”的执政理念。尽管这样的失误是几十年前的错误政策造成的,与本届地方政府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不会因“历史遗留问题”而推脱责任,相反,它会想方设法地用现有的社会资源,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务实地解决问题,不再把“历史遗留问题”再“遗留”下去。 在今年的北京市人代会上,有人大代表认为,解决标准租私房问题,是“一个关系到私房产权人和承租人切身利益,关系到城市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关系到首都稳定的重要而紧迫的问题”。这些观点无疑是对的,但需要补充的是,它还关系到政府的信用问题。在明确了对标准租私房的产权之后,产权人有的数年无法圆满得到自己的房子,有的通过打官司要回了部分房产,他们讨回房权的背后有着无数辛酸和无奈的故事。事实上,对这些房产的归还,政府要承担的责任更大。当初把公民的房产“接管”并处理,现在要归还的应该是完完整整的房子,而不是居住着许多不愿意搬出的“承租人”的房子。 解决标准租私房问题,也让我们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反思。成熟的政府只要贯穿成熟的执政理念,它留给下届政府的将是一笔笔财富,而不是“问题”。当然,社会转型期总要有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解决,这也是社会发展所必然承受的代价,但有一个目标必须明确:应当发现和遵循一种普遍的规律,尽量减少遗留问题。联系到当下,一些地方提出“一年发展十年还债”,有的地方非法大量占用耕地制造“下岗农民”等等,他们有可能是在制造“历史遗留问题”,“透支”后来的政府所拥有的资源。这是必须要反对的。事实证明,问题“遗留”的历史越悠久,纠正起来也越难,付出的成本也越大。 本报特约评论员艾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