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对30家存重大安全隐患工矿企业亮“黄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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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7:10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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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7月28日电(胡志渊、金连升)浙江近江集团公司下沙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内,因有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同在一个区域内经营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日前被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公布,并要求杭州市上城区政府督促企业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据介绍,全省像这样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共有30家。这是浙江省首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出示“黄牌”。 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居高不下的势头,今年3月份以来,浙江省开展了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矿山生产与采掘施工、建筑施工等企业,以及多次发生伤亡事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单位进行全面彻查,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公布的30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矿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具有典型性,且危险性重大。主要隐患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加油站与民房安全距离严重不足,企业的生产、生活、储存“三合一”现象严重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必须立即整改。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布这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时,明确列出了存在隐患的主要内容、安全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要求这些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单位,要督促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将通报全省,并依法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