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赌博书记”为谁而“牺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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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7:47 深圳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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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南郑县“赌博书记”刘贵正挪用公款赌博一案已结束一审,法庭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刘贵正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刘贵正虽然对此结果没有表示上诉,但却表示自己是个“牺牲品”。 我注意到,法院对刘贵正“严惩”的原因在于“案发后畏罪潜逃,且归案后未能缴回赃款”(新华社)。近百万元赃款为什么就追不回来一点呢? 在法庭调查阶段,刘贵正就抖出了多名“赌友”领导。这说明,刘贵正挪用的大部分赃款是有去向的,更重要的是他的这些赌博行为也得到了法院判决的确认。那么,既然刘贵正已经交代出了大部分赃款的“去向”,“领导赌友”们也没有“畏罪潜逃”的,可为什么这些赃款就追不回呢?是追不回,还是压根就没有追呢? 所以,赃款虽然有明确的去向,在一审宣判前却一点也没有追回来(也许就没有追),法院于是就对刘贵正进行了“严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刘贵正难道不是一个“牺牲品”吗?那么,刘贵正到底是为谁“牺牲”,不值得相关部门追问一下吗?(言微) 作者:言微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