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西时评 依法讨薪应分清各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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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3: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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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君 如今,企业欠薪已屡见不鲜,“拖欠有理、拖欠有利”更成为某些老板的办事信条。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民工们充满辛酸和艰难的讨薪路,的确令人同情。作为讨薪者,不管面对怎样险峻的形势,其具体手段和途径也理应立足于合法的范畴和基点,依法讨薪应是讨薪的底线。欠薪矛盾中相关的各方特别是欠薪者应依法承担起主要的责任份额。 在所有欠薪与讨薪对峙的僵局中,笔者看来,企业法人代表无论如何也难推脱掉自身的干系。假若在欠薪讨薪这对矛盾中需要依法问责的话,首先需要问责的就是各欠薪企业的法人代表。 如今,尽管有劳动法和一些地方规章给讨薪者提供制度上的支持,但由于一些单位有法不依,使得民工在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维护权益时,往往因诉讼成本过高,尤其是在时间、精力和财力上不堪重负而不得不“另辟蹊径”。对于民工一方而言,采取非正常甚至非法手段讨薪,反而无助于欠薪问题的妥善解决。民工的讨薪行为或法律诉求本来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若采取非法手段讨薪,反而因讨薪不当而把自己置于违法者的尴尬境地。 作为政府来说,在依法解决欠薪问题上,就必须运用来自政府的强力干预,这是劳动法赋予政府特别是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政府应通过加大对讨薪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大对那些恶意拖欠者的整治力度,并积极建立维权信用体系,以求得解决欠薪矛盾的治本之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