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药品作价办法将调整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1:15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游曼妮吴璇实习生谢振华通讯员石彦涛)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卫生厅、省纠风办获悉,广东将继续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 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将实行“两个100%”的新目标,即凡纳入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的药品,100%都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县及县以上非盈利性医疗机构100%都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省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全省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同时,有关部门还制定了统一的全省招标文件,并将逐步实行网上招标投标和网上交易。 据悉,此次为改变中标药品作价难问题,将中标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作价办法改为按中标价分档次顺加不超过省规定的最高差别差率作价,购销差率总水平控制在27%以下,即中标价和国家规定零售价格之间的差率的平均水平控制在27%以下。同时,针对药品企业反映中介服务收费偏高的问题,经省物价部门研究,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5%。 此外,还将加大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不执行药品销售合同,拖欠药品费用的医疗机构,以及中标后拒不签订购销合同,不配送药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其投标资格,以保证药品集中招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