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建“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8:1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广州7月16日讯(记者孙振华)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珠洽会”产权股权转让推介会上,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刘富才提出,以“9+2”合作为契机,共同打造“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这一提议得到了与会代表的热烈回应。我省国资委主任莫德旺认为,为方便“9+2”区域间的产权重组与资本流动,组建“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大市场的确很有必要,也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泛珠三角”丰富的产权资源,是这一区域建立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前提。据2002年统计数据显示,这一区域内9个省区的地方国有资产总量为19312亿元,占全国地方国有资产总量的31.23%。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背景下,“泛珠三角”区域地方国有产权资源需要在有序流转中实现保值增值,这对规范发展区域性产权市场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因此,推动这一区域产权共同市场形成已是时势使然。 与会代表建议,首先要整合好本省的产权市场,然后将产权市场服务领域逐步从省内拓展到泛珠三角区域;其次在“自愿参与、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下,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与企业的主导作用,培育和发展替产权交易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推进产权交易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结合,为“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形成创造必要的条件。 与会代表认为,为尽快形成这一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要推动各省尽快消除阻碍信息、资源和产品等各种产权要素流通的地方性壁垒,加快产权市场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维护产权交易市场秩序,促成区域内产权交易标准的统一,最终形成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在此基础上,培育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并将其培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