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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三坊七巷凸显法律空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45 东南快报

  本报讯抢注三坊七巷商标的神秘福州人终于露面讲述了注册动机(详见本报昨日A9版)。昨日,省政协委员孙绍振教授就抢注一事发表自己看法,省市文物部门也表示关注事态进展。政协委员为转让而抢注是投机

  孙绍振教授说,如果个人注册三坊七巷商标纯粹是为了转让、拍卖,就有恶意抢注之嫌。个人在没有从事生产的情况下,抢注商标实际上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是一种投机行为,道德上应予谴责。三坊七巷商标被人注册,从另一方面说明有关方面品牌意识淡薄。

  福州市民盟委员、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监理工程师郑佑铭认为,三坊七巷作为有特殊地位的历史文化古迹,它的名称被抢注,说明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越来越关注,其潜在的巨大价值急需开发利用,但须由政府部门唱主角。文物部门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我们只能在《文物法》允许的范围内对文物实物进行保护。”昨日上午,福州市文物局文物处陈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在文物知识产权方面,2002年刚修订的《文物法》没有提到相关的保护措施。而这方面的保护涉及到其他部门。他们正关注抢注三坊七巷商标的情况,并准备向有关部门建议加强文物知识产权的保护。

  省文化厅文物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三坊七巷个别的景点已是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整体的三坊七巷还不属于重点保护对象。注册商标的文物名称不能用于商业目的,但这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来源:杨永文陈阳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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