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二十多万“孝敬”主管部门 綦江民爆公司不堪重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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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7:59 重庆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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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个主管部门竟向企业每年收取20多万元的“行政管理费”。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赴綦江调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綦江民用爆破器材公司在座谈会上大倒苦水。 綦江民爆公司办公室主任张绍宽反映,从2002年起,綦江商贸委就专门下了个文件,要求该公司每年上交20多万元的行政管理费。理由是,民爆公司由原来的綦江物资局“脱胎”而来,物资局已不存在,局里退休职工的待遇要由民爆公司承担。 因商贸委是自己的主管部门,民爆公司只得照办。2002年上交28万元,去年24万元,今年又已上交14万多元。 公司有关人士说,前两年效益好,20多万元还可应付。现在企业生存尚且艰难,交不起这笔钱怎么办?更重要的是,这笔巨额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是不是应该由企业来承担,民爆公司一头雾水。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市经委法规处处长蒋学倩当即表示,姑且不论民爆公司该不该负责原物资局的退休职工待遇,单就綦江商贸委下文收取企业费用,程序就不对。即使公司该交这20多万元钱,文件也该由省市级人民政府直接或者委托物价部门下发。(记者朱明跃实习生 黄露)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