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电脑线勒死一台商 台商蔡永坤杀人抢劫一审判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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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42 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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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钟起龙 戎明昌 通讯员/陈斯 王创辉)因经营不善和资金短缺,台湾商人蔡永坤以假借兑换港币的名义抢劫台商宋孟坤200万元,并用电脑线将其残忍勒死。前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轰动一时的台商抢劫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蔡永坤被判处死刑,其他3名被告分别处以1年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庭上,除被告夏华雄外,其他被告都提出上诉请求。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17日,蔡永坤以介绍兑换港币为借口骗取宋孟坤(台湾省人,东莞市长安镇旭城玩具厂负责人)的信任,并开车将宋孟坤带到长安镇一房屋内,用电脑线、胶纸对宋进行捆绑、封嘴,将其制服,并强迫其开出一张面额为港币200万元的支票,然后蔡设法将该支票交给蔡岳平,由蔡岳平找陈垠珠等人(另案处理)到香港取款并为其兑换成人民币。得手后,蔡永坤将宋孟坤杀死并将尸体藏在一个大行李箱内抛入河中。事后,蔡岳平取了部分赃款逃回台湾。蔡永坤在潜逃期间,被告夏丹、夏红波及其父夏华雄给予包庇、窝藏和转移赃物。2月25日,公安机关在昆明火车站将出逃的蔡永坤、夏华雄抓获。 法院一审判决:蔡永坤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夏红波犯窝藏罪、转移赃物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夏丹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夏华雄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