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重新修订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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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23:5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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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7月4日电记者日前获悉,实行了13年之久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作重大修改,变得更加人性化。按新学籍管理办法,从今年9月1日开始,浙江省中小学将再也“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处分学生还要开听证会……新的学籍管理办法分为《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两部分。 对于一名未成年的中小学生来说,被开除或勒令退学,将成为其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新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取消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并明确规定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新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也同时取消了“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从此以后,“开除”、“勒令退学”在浙江省的中小学将成为历史名词。 引人注目的是,浙江省的两个新办法还增加了这样一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被人民法院宣告免刑、缓刑、假释、判处非监禁刑罚的学生,学校应继续让其留校学习,并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教育、挽救工作。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允许其及时复学。” 新办法对考试也作出了更多人性化的规定,如:小学每学期只举行期末考试,初中每学期只举行期中考和期末考;学生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科可以多次补考;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单科免考。在浙江,今后高中会考也将变得更加宽松。 都市快报供稿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04日 第十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