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放过了“交警豪宅”这条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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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0:57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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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近日报道,重庆梁平县交警大队只有45名警察,却盖有48套别墅,别墅区仅土地价格就达600万元。而重庆合川交警大队的别墅比梁平交警建得还阔。该别墅区占地同样是30亩,除了联式别墅6栋多层全部是“楼中楼”,每套房子里甚至都有私人酒吧。在记者采访的时候,两地的交警队都宣称自己的别墅是用集资款盖的。而对记者的采访,梁平县交警大队教导员胡世鑫认为群众不应该有“红眼”心理,说:“没有规定说警察不能住别墅嘛。”“我建你也建嘛,这样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云云。 笔者想,对于我们的执法执纪部门来说,这两个“交警豪华别墅区”是送上门的极佳线索。 如果说象这位胡指导员所说的那样,在兴建别墅的过程中,“交警大队绝对没有贴进去一分钱”的话,单靠交警们的收入是根本不可能“集资”盖得起如此豪华别墅的。因为交警们的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还要扣除必要的开销。答案似乎只有一个:别墅的主人拥有数量惊人的来源不明的财产。而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就是巨额财来源不明罪。你瞧,“交警豪宅”首先就是条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线索。 如果象一些长途货车司机所反映的那样,梁平交警的罚款金额之高全国闻名,“超载他(交警)要罚,经过市车管所批准的改型也要罚”(据7月1日《青年报》)的话,那么这些交警显然是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随心所欲地玩弄职权,以权谋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按《刑法》第397条的规定,这些交警的行为又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而瓜分乱罚款的收入建个人的住房,则又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或私分罚没款物罪。 如果象记者调查时所发现的那样,“合川交警队建房子,当地至少有10多家砖厂都“进了贡”,那么这种国家机关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显然又涉嫌单位受贿罪。 还有,两个县交警队用巨资盖起了别墅,交警队的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怪事不管不问,最后害得群众都“眼红”了,这样的行为不是玩忽职守又能是什么? 这样看来,顺着这两个“交警豪华别墅区”顺藤摸瓜地追查下去,肯定能发现背后的种种见不得人的“猫腻”来。所以说,“交警豪宅”这条线索“含金量”特高,千万别放过了!(稿源:红网)(作者:王威)(编辑:杨国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