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项民政部审批项目 9个药监局审批项目被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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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5:0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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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消息:国务院第三批予以取消和调整的495项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民政部门的有8项,具体如下: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审批,公墓单位跨省设立销售机构审批,生产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的企业资质认定,地名标志产品生产企业指定,创办、撤销农村敬老院审批,全国性社会团体编制数额核定,省级范围内福利彩票销售额度审批,城镇建筑物名称审核。 (尚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消息:国务院第三批予以取消和调整的495项行政审批项目中,予以取消的审批项目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有9项,予以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有1项。 取消的9个审批项目是: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立项批准,新建生产车间新增生产范围(剂型)立项批准,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计划备案,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医疗机构研制医疗器械审批,合成麻黄素研制立项审批,未能出口麻黄素转内销核准,麻黄素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是:执业药师从业资格认定。 在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改革中,国家药监局对所有的审批项目进行了专家论证。对于取消后不影响监管工作的项目,尽量予以精简。 国家药监局要求,对国务院已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予以取消,不得再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要按规定由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并确保管理不脱节。要加强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后续监管,对取消审批后还需通过其他方式监管的事项,要制定并落实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指导行业组织制定操作规程,健全运行机制,逐步形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的制度。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要查找和分析容易导致行政行为失范,尤其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并落实加强制约、监督的办法和措施。 (燕坪)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6月22日 第七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