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岁女告赢亲生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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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9:3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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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9日讯(通讯员 李德才记者周智颖)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柳一林每月付给亲生女儿柳艳抚养费450元,至原告年满18周岁为止。 2003年10月10日,柳艳母亲赵琴与父亲柳一林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柳艳归赵琴抚养,柳一林每月负担生活费200元,至柳艳年满18周岁止……”协议签订后不久,柳母下岗在家,每月仅领取生活费197元,无法承担柳艳生活、学习和其他正常开支,柳艳生活和学习受到严重影响;而柳父现月均收入达2000多元,完全有能力再承担柳艳除生活费之外的学费、医疗费、保险费、家教费等费用。 母女提出变更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的约定,遭柳父拒绝,柳艳遂将其父告上法庭。资兴市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了柳父每月给柳艳抚养费450元,至18周岁止的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