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告官呼唤的是以人为本(首页快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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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09:2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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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介草民与握有强大权力的政府部门对簿公堂时,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正渐行渐进。”这是学者曲力秋写在《中国政治学》上的一句话。 中国的“一介草民”历来有“屈死不告官”的传统,这一传统对应的是“官尊民卑”。农妇白彩珍两年之后始翻旧账,其心灵充斥着的是“一介草民”与“父母官”两种传统势力不断进行博弈与较量的背影。如果没有198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如果没有前面民告官胜诉的“范例”,白彩珍不会走出那所被权力阴影所遮蔽的农家小院。 白彩珍的胜诉是一个缩影。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15年来,在已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原告胜诉率为30%左右。相较于国外20%左右的民告官胜诉率,这似乎是个了不起的数字。但笔者认为,胜不足喜,此胜“含胜量”不大,更多的胜诉情形是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检查并改变了自己的行为,公民达到目的后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考虑到老百姓不敢告、不知告和不会告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性改观,我们又岂能不是一声笑连着一声叹息?更令人忧虑的是,中国的老百姓,有多少不是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情绪临界点才不得不告官的?白彩珍是一个例子,王培荣也是一个例子。与西方可以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动辄告政府不同,我们的民告官更说明“一些地方和部门行政执法的质量实在太低、执法行为极为恶劣,如果不判其败诉就不足以平民愤。”(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语)这是民告官的时代缩影。民告 官最大的贡献就是烛照出政府部门亟待提高的行政水平,民告官实在是一面难能可贵的镜子。有报道说,很多告官的百姓都有这样的意图,那就是希望对方能够坐下来平等地对话。这说明,民告官原本可以成为百姓与政府实现沟通的特殊“渠道”。 在笔者看来,行政部门长官出庭应诉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就在于百姓希望对话行政部门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并且民告官也“本能”地对“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政府行政理念施加影响。而今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范汉云出庭应诉“雪花粉”案,便具有破冰的意义:一方面,行政部门应诉还难如人意,另一方面,政府改变这一状况的信号越来越强烈。范汉云在法庭坐下时,他听到了民声。民告官从那一刻起成为一场真正的诉讼。 伍里川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19日 第二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