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6月20日起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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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23:55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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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6月18日讯(记者 刘怡斌通讯员朱海燕)从今年6月20日9时起,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开展集中治理,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 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在6月20号前,集中治理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对于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的车辆暂时不予卸载处罚。 从2004年6月20日起,对所有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对于超限超载的车辆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警部门还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通知当地交通部门,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将取消其经营性运输从业资格此外,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 此次集中治理从2004年6月20日至2005年2月28日。省交警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集中警力,以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对过往车辆开展检查,在全省高速公路、国道路沿线的支队要实行联勤制度,加强监控。(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编辑:阿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