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法规委托律师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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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04 半岛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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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关瑛) 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地方性法规委托起草会议,委托两家律师事务所起草两部地方性法规。据悉,这是本市立法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的突破性尝试,也是本市地方立法史的第一次,同时也开创了山东地方立法的先河。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和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委托两家律师事务所起草《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草案)》。按照委托协议书,两家律师事务所须在2004年10月5日以前完成有关起草工作,并将符合要求的法规草案代拟稿文本、起草说明、调研报告和参考资料汇编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先平介绍说,本市过去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多数是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起草的,公开透明度不够,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和群众参与较少。为改变这种状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从2004年立法调研项目中选择部分项目进行委托起草。经过认真考察,面向社会选择了两家律师事务所。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建委、城管和国土房屋等部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受委托单位的工作,多为他们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工作便利,并根据原定的立法计划高质量地完成各自的法规起草工作,并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提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