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敲开“花瓶城建”的大门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03:10 新京报 |
|
北京论坛据昨日《新京报》报道,经北京市水务局批准,什刹海管理处开辟了垂钓场。 对垂钓爱好者来说,再美的水景如果不能垂钓,它也就只是“花瓶”。垂钓场的设立使什刹海风景区改变了“花瓶”的命运,这使笔者思考还有哪些城建设施依然充当着“花瓶”。当我们看到城市草坪上冷冰冰地写着的“禁止践踏”,看到图书馆、博物馆里张贴着的禁止普通人参观和借阅珍藏品的公告,这些城市文明的象征就是“高级花瓶”,它们的存在不会改善普通人的生活,也不会满足普通人正常的文化需求。 当然,这样做有很堂皇的理由:保护这些美丽的“花瓶”,满足其他人的需求。这也让人费解:“花瓶”不是城建的目的,建设城市是为了让它的各项设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如果离开人的需求单纯谈“花瓶”的美,是本末倒置。 满足其他人的需求的理由十足:我不允许你钓鱼,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观鱼。这种理由的重要前提是:观鱼者的权利大于钓鱼者的权利,多数人的权利大于少数人的权利,为了多数人的权利可以剥夺少数人的权利。 过去,正是基于这种理由,钓鱼人的垂钓权被剥夺了。其实,权利无论属于少数人或者多数人,都应尊重。否则,凡是多数人赞同的事少数人就会丧失权利,这是多数人暴政,与现代人权理念不符。 多数人的观鱼权与少数人的垂钓权确实是一对矛盾:多数人没理由剥夺少数人的权利,少数人也没理由剥夺多数人的权利。此时,政府的管理就很必要,既让少数人的垂钓权得到满足,又让多数人的观鱼权得到保障。这样,政府就要让少数人与多数人达成交易:不能因垂钓使水里的鱼减少。 由此,笔者认为应敲开“花瓶城建”的大门,使城建以人为本。在这一点上,政府要运用现代行政管理技巧,让公共物品满足所有人的需要,使每个人正当的需求都得到政府尊重和自身满足。 邹云翔(江苏检察官)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