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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六成企业没工会 省人大修改法规强化工会职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9:38 人民网

  人民网广州5月26日讯广东省工会的组建率仅为37.2%,有63%的企业至今未组建工会。今后上级工会有权督促未设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组建工会,企业员工也可以联名申报组建工会。这是记者今天从正在召开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悉的。

  该会正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进行修改审议。针对广东省工会组建率低的问题,修订草案明确了工会组建工作可以采取从上而下或从下而上的两种途径,促进工会的发展:具备组建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在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尚为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有权督促并派员指导,建立工会筹建组织,发展会员;同时该单位十名以上具备工会会员资格的会员可联名向上一级工会申报建立工会。

  此外,修订草案还强化了工会的维权职能。例如,当用人单位发生了《工会法》中规定的9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形,工会进行交涉后,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在接到工会交涉之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又不改正的,工会有权提请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依法处理。(张翼鹏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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