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检察院与药品监管局共建医药审批预防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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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6:3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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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敏报道:根据有关精神,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和汕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汕头市药监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1日上午,双方举行了共建动员大会。 根据共建实施意见,市药监局根据职能和任务,着眼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特点,把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和登记业务、执法办案、人事、财务管理等岗位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政务公开,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