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工持介绍信包工程致人死亡 建筑公司赔偿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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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0:09 重庆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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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冉树林)一公司开张介绍信让人去联系工程,没想对方竟拿它与别人签了工程合同,并在施工中造成一人死亡。近日,市三中院终审判决,开介绍信的公司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 2002年9月18日,重庆奇正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丰都民工舒某开了一张介绍信,让舒到名山镇名山路居委会“联系房屋拆迁事宜”。次日,舒以奇正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冒名与一名移民拆迁户签订了一份房屋拆除合同。9月25日,舒私自雇请的民工舒富东在施工中从楼上跌下致死。 出事后,舒某无法支付死亡补偿费,死者亲属认为奇正公司给舒开过介绍信,便起诉该公司和名山路居委会等,共同赔偿1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奇正公司给舒某开具了介绍信,舒与公司则形成雇请关系。舒富东摔伤死亡,奇正公司应负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于是,奇正公司被法院判赔8万余元。(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