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法庭撕毁孝道协议 女儿要求补偿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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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3:46 重庆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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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晚年有人端茶递水,王老汉夫妇和女儿、女婿15年前签订了一纸“孝道协议”。后因家庭琐事,王老汉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撕毁协议。但女儿、女婿却向父母讲价钱要补偿。日前,沙坪坝区法院判决支持王老汉的做法,并判决女儿要尽孝。 家住沙坪坝磁器口的王老汉夫妇年近古稀。15年前,因担心晚年没有人在床前端茶递水服侍自己,王老汉夫妇合计,自己有几间房屋可以出租,自己还能活动时倒可以收点房租养活,但万一躺在床上下不了床怎么办?为调动孩子的积极性,两老决定和女儿女婿签订遗赠扶养的孝道协议。协议约定女儿女婿在两老年迈多病直至死亡时,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如果女儿女婿尽了赡养义务,就可继承两老的房产。协议签订后,为防止对方耍赖,双方在上面签字画押,还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孝道协议订了10多年,近来王老汉感觉不爽了,他要撕毁这纸协议,理由是女儿女婿没尽赡养义务,经常和他们扯皮。 “你不尽责我就不让你得好处。”老汉为此将女儿女婿推上法庭被告席,要求撕毁这纸孝道协议。女儿王芳芳和丈夫称,出租房屋的修缮是他们和父母共同花钱的。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家庭的水、电、气、生活开支全部是他们支出,父母应当给他们补偿。按照家庭生活开支测算,父母十多年来应补偿他们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的协议。协议的其中一方只能是对方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王老汉的子女不能成为受遗赠人。该孝道协议不但无效,女儿还必须向父母尽赡养孝道。 (记者 罗 彬 实习生 谢 禹)奶水该补偿多少钱…… 赡养父母,居然还要签订协议“以示公平”!姑且不说这份协议有多少“公平”的含量,单是协议的“草签”,已足见动机是如何的荒唐,心地又是怎样的悲怜! 赡养父母,天经地义的强制性义务,自古民间对不孝者也有“天打五雷轰”的诅咒,难道人类进化了,就懂得了依靠签订什么协议作为对孝道的担保?这样的协议,除了荒唐还能有什么! 之所以荒唐,理由在于:假使王老汉夫妻认起真来,和他们的女儿计较起儿时吃掉多少奶水,年少无知时付出的不尽关怀,生疮害病时的日夜担心……他们的女儿究竟该付出多少代价,又欠下多少债务,岂是“代为支付”几个水电费的铜板能够抵消得了的? 除了讨伐协议的荒唐,我同时生发出别样的心酸:由于协议已经草签十多年,我无法想像王老汉当初和女儿签订协议时的心态,是对老有所养的喜悦,还是对老来无靠的揪心,抑或更多的是无奈! 看我中华五千年文明史,实在难以找出几个与父母签订赡养协议的儿女,当然常回家向父母揩油的儿女并不少见。王老汉夫妇与女儿女婿的“标新”,也还真有了叫人汗颜的“立异”——良心算个什么东西! 江涛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