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骂公安局长一句就遭拘留是知法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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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4:32 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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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吉涛 骂人,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有私下骂的,有当众骂的,甚至还有在媒体上骂的。骂与被骂,我们向来以为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其中一定有各自的道理。多半,骂错的赔个理道个歉就算过去了。 但是,陕西吴旗县农妇白彩珍可没这么幸运。白彩珍家中被盗,向当地警方报案后长时间没有结果,到县公安局上访催促破案时,情急中骂了县公安局局长一句“绝筋”,没想到被拘留7天。理由是:在公安局骂局长,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公开侮辱他人”的规定,“拘留7天”据说还是考虑到白彩珍也是盗窃案的受害人从轻处罚的结果。(中新网5月13日电) 我读这个新闻时,真是忍无可忍,同时也非常纳闷,这个近乎法盲的人是如何当上公安局长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于“公开侮辱他人”这一条规定,是不错。但是什么行为算得上“侮辱”,这里面是有一个区分界限的。从法律角度看,一种行为够得上“侮辱”至少要包含以下三个要件:一、主观上有侮辱他人的故意,目的是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二、方式方法比较过分;三、造成比较显著的不良后果。 纵观本案,农妇白彩珍之所以骂公安局长,起因是公安局长对她的态度十分不友好,工作不负责任,白彩珍情急之下骂了他一句。由此可见,白彩珍在主观上没有通过骂人侮辱公安局长的故意。白彩珍骂局长的话,用的是当地一句普通的骂人话,没有做出过分的举动和语言。这句话的后果可能仅限于会让局长感到不舒服,丢面子,没有发展到较严重的程度,比如使局长人格受到贬损,精神受到刺激,影响正常生活。由此可见,公安局对骂人的白彩珍进行拘留处罚,根本就是违法的,是侵犯公民人权之举。 实质上,白彩珍之所以遭公安拘留,真正原因不是其行为违法,而是她胆敢摸“老虎屁股”。公安局长拘留她不过是拿法律当个幌子,真正目的是要教训她一下,并以此树立自己的权威:这就是骂我的下场,看今后还有谁敢骂我公安局长! 我想这位公安局长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从小到大恐怕绝不会只被人骂过一回。如果真像他自己所说那样,当众骂人就是公开侮辱,就要拘留,那么他自己要被拘留多少次,或者有多少人应该被拘留?如果他的上司,情急之下骂人,这位局长能将其拘留吗?为什么白彩珍骂他一句,就可以堂而皇之以违法的名义将其进行拘留?我看,不是法不正,法是好法,可悲的是有人把法故意曲解了,把法当成公报私仇的工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