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麦当劳出售“过期食品”明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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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7: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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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再次官司缠身!继今年初,因麦当劳的薯条包装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侵害,杭州市一消费者将其推上了被告席后,日前,南京的麦当劳因涉嫌出售“过期食品”,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元。14日上午,南京玄武区法院将开庭审理立案。值得注意的是,这位消费者曾经在麦当劳做了2年的兼职。 状告全球最著名的快餐连锁麦当劳的消费者姓刘。今年3月5日消费者维权日,刘先生和朋友在南京的麦当劳国贸餐厅就餐,发现购买的一只汉堡包已经过期,圆筒冰激凌重量也不足,于是就向店方反映,但是对方并未采取什么措施。随后,刘先生又在南京的大钟亭、大桥南路、夫子庙、洪武路等地段的麦当劳餐厅发现了类似的情况。 和其他消费者不同的是,刘先生曾经在大学时,在麦当劳做过2年的兼职,他对麦当劳食品的制作、运送、销售等工作程序非常熟悉,按照麦当劳食品生产标准,圆筒冰激凌的标准重量为3盎司;薯条产品保存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而鸡翅和所有包装类产品在品质保管台最多保存时间为10分钟。如果麦当劳餐厅员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标准执行,出售到消费者手中的汉堡实际已经过期半小时。 和杭州状告麦当劳的消费者一样,刘先生称他状告麦当劳并不是恶意诉讼,也不是想出名,他只是认为麦当劳的这一做法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应该讨个说法。为此,刘最终选择了公益诉讼的形式,以麦当劳大钟亭餐厅为被告,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元。据悉,明天上午9:00玄武法院第七法庭将审理此案,本报将对此案作追踪报道。 本报记者 丁峻 许尽义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13日 第五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