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高度警惕“集体腐败”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6:40 深圳商报

  在反腐败过程中,人们常能看到这样一个现象:查处一个腐败分子,带出一片“腐败群体”。这一现象频频发生说明,遏止“集体腐败”是反腐败的重要新课题。

  原吉林省委副秘书长、白山市委书记王纯因腐败锒铛入狱,他自称家庭财产中有18万元是各类“奖金”收入。而这些所谓的“奖金”中,真正符合规定的只有省政府发给他的2000元。这些变相的“奖金”体现的是“集体腐败”。在王纯腐败案中,共牵扯了110多名送礼行贿者,在行贿者中,很多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成员开会研究决定,并以单位的名义堂而皇之地把钱送出去的。

  在有的部门内部,所有事项都坚持“集体研究”,以集体名义侵吞、盗取、截留国家财产。2003年12月,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因集体私分657万元建设资金锒铛入狱。在私分建设资金的过程中,这5名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集体作出决定,给一系列的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

  “集体腐败”不易被发现,因为“集体”内部人会互相保护,为监督设置层层障碍。既然通过了集体研究,大家都认为这件事合情合理,应该做,集体腐败就成了正当行为。

  解决“集体腐败”,首先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从本质上说,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集体腐败”,“一把手”都起了关键作用。

  制止“集体腐败”还需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推行政务公开。监督部门加强对领导成员个人的监督是必要的,但加强对领导班子整体的监督,包括对决策过程的审查和财务的审计,同样必不可少。(据新华社4月6日电)

  作者:


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