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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带危险病虫害林木种苗育苗造林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10:12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叶卡斯通讯员黄洪飙)为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传入广州市,市林业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森林植物检疫监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规定:

  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造林;任何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应当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或调运检疫;省外调入广州市的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应征得广东省森检机构批准。

  附:广州市森林植物检疫报检点:

  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电话83179931;白云区林业局,电话86550458;番禺区林果服务中心,电话84893572;花都区林业局,电话86883257;从化市林业局,电话87977921;增城市林业局,电话82759980。(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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