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新规定解除考研学生找工作的后顾之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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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9:11 华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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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报讯:时下正值应届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一些已经考研的学生也加入到了求职大军中。据南京日报报道,江苏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按照规定,这批学生如果考研成功,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南师大一位学生已经报考了南大法学专业研究生,成绩还没有出来,为保险起见,她最近奔波在各人才市场找工作,并被一家房地产公司相中。该公司要她3天内带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去签约。这名学生感到担心:签约后,如果考上研究生,是否属于毁约,要交违约金? 江苏省教育厅学生处有关负责人对此作出了解答: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所以,如果考上研究生、公务员、参军都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是为推进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如果毕业生故意隐瞒这些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讲可能有些不公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