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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试不合格不得参加高考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2: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琦)江苏高考综合考试将有重大调整。江苏省教育厅昨天出台规定,高考综合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的高考。此举意味着以往高考综合考试是否及格都能参加高考的规定被取消。

  规定明确指出,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作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六门文化课的毕业成绩。凡经补考后综合考试仍有一门不合格者,学校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并且不得参加当年的高考。今后,高考综合考试的成绩将与学校的评先、评优、评估直接挂钩,在2003年12月13日全省高考综合考试中文理两科合格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省级以上拟转星的学校,将予以缓转,并不得申报2004年晋星。

  据介绍,2004年我省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合格率只有54.41%。此次考试与2003年高考综合考试相比,无论是合格率还是均分都有大幅下降,2003年的合格率为74.76%。江苏省教育厅此次还明确,中学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规定课时。任何学校不得限制学生选报高考科目的自由,也不得对应高考口径,提前结束或放弃某一学科的教学。2004年综合考试的补考仍由各校组织进行,省会考办将对部分补考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考试合格率低于50%的中学是补考期间有关部门检查的对象。补考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18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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