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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育迟滞免死?高院裁决不行!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7:3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2月16日讯 发育迟滞者贺红清因持菜刀砍死一人,被关进看守所后又猛扼一犯罪嫌疑人颈部致其死亡,近日被依法处决。

  家住宁远县禾亭镇大邦村的贺红清,现年23岁,系轻—中度发育迟滞者,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稍弱,平时对待比自己弱小的人有暴力倾向。2001年上半年的一天,贺红清因打了该村小学一名学生受到老师的批评,便怀疑是12岁的学生贺远辉告发的,因而怀恨在心。2002年10月2日晚,贺红清在村民李某家打麻将赌博时,与贺远辉发生口角。当晚12时许,贺红清潜入贺远辉家中,将贺当场砍死,然后逃离现场。次日,贺红清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3年7月12日晚9时许,被羁押在宁远县看守所内的贺红清又与犯罪嫌疑人姜方涛发生扭打。扭打中,姜被贺扼住颈部后机械性窒息死亡。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贺红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贺红清不服,以“我系限定责任能力人,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周传美张胜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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