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顿农村市场价格秩序 落实“执政为民”根本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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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9:47 贵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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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践经验的高度提炼总结,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有许多重大突破和创新。《决定》提出了“五统筹”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发展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树立新的科学的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是顺应时代潮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新的发展观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要求,也是价格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物价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和《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增强做好价格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执政为民根本宗旨”作为价格工作的基本职能,在完善规则的基础上当好裁判,真正做到“放得开、管得住”,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价格管理必须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必须为经济发展全局服务。只有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价格主管部门才能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五统筹”中第一个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这一要求既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新的形势要求。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可见,城乡协调和“三农”问题关系着现代化建设全局,必须从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高度来推进涉及“三农”问题的各项改革。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价格工作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各类涉农价格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发展势头良好。但影响农产品价格上涨、制约农民增收、增加农民负担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突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治理。为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在全国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全省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作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新的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各项要求的具体行动。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作为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2003年,开展了以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农民建房收费、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及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涉农价费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全省共出动价格检查人员2511人次,检查单位900余个,查处案件109件,查处违法金额991.55余万元,已实施经济制裁117万多元,其中:退还农户金额96万多元,没收违法所得20多万元,罚款0.4万元。检查中发现,由于历史的、体制的等多方面的原因,农村“三乱”屡禁不止,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的一大顽症。比如在农民生产用电、用水,农民建房、征地、办证,农民结婚登记,农民外出打工,农网改造,农机服务等都或多或少存在乱收费多收费问题。特别是近期我省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由于市场供应不足,供需出现阶段性矛盾,引起部分地区价格上涨,主要是由于去年以来生产用电、用煤、运输价格的上涨,导致产地出厂价格和部分地区的销售价格的小幅度上涨。矛盾较为突出的是柴油供应,目前贵阳市、黔西南、黔南等地供应不足,部分地区出现限量销售和缺货的情况。由于供应紧张,有的私营加油站为了逃避检查,采取加价不开票形式违规销售,有的加油站则采取囤积居奇、待价而沽的形式哄抬价格。黔西南州物价局在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检查中发现,各类加油站(点)均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但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通过暗访了解到,个别私营加油站,“0号柴油”以每公升加价10%—20%销售,不开具任何票据。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法》,采取清退、收缴财政等形式实施行政处罚。 针对农村乱收费问题和当前化肥、柴油等农资商品价格出现阶段性上涨的情况,省物价局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紧急通知》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市场价格。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国家在农村进行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在完善和实施税费改革工作中仍需要进一步规范税收征??,防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取消所有面向农民的不合法与不合理收费,真正堵住向农民乱伸手的口子。二、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围绕“减人员、减机构、减支出”,保运转、转职能、促工作,量财办事,量入为出,努力压减不合理支出。三、取消各类达标升级活动,减轻乡(镇)、村两级负担。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不反弹。四、继续抓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建设,增强收费透明度,让农民缴“明白费”。为制止农村“三乱”,省政府建立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将政府依法制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或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通过在群众交费的场所或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以固定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和价目表的方式,向群众公开明示。这既是国家依法建立的制度保障,也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的重要职责。五、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及用工单位乱收费。六、加强市场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变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货价不实等坑农伤农行为。加强与高致病禽流感防治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对家禽强制免疫实行免费”的要求,严禁借家禽免疫之机向群众收费。对家禽饲养场、运输工具消毒不得收费,严禁以防疫之名设卡收费。疫苗生产企业不得提高疫苗价格。同时,要加强对肉类、粮食等商品的价格监管,防止出现大范围价格异常波动。七、及时启动价格监管预案,对市场价格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采取最高限价的方式实施临时监管。八、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各种乱涨价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为减轻农民负担多服务,力戒浮夸和做表面文章。 作者:陈仁贵编辑: |





